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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瀘溪:節前送“廉”忙警示教育實現全覆蓋

人民網長沙2月8日電 “大地回春散清水秀靜電機推薦景色美,全民尚廉風清月朗風氣清﹔敦修德政,博厚含榮露,長舒萬物﹔勁拂清風,誠明出朗心,普照千廬。貪,山重水復絕無路﹔廉,柳暗花明處處春……”2月8日,一幅幅廉潔對聯懸掛在瀘溪縣興隆場鎮鎮政府外的街道口,四周圍滿瞭當地群眾。這是瀘溪開展廉潔警示教育的一個縮影。

“每年春節前,我們都會開展送廉潔對聯下鄉活動,”該縣一參加送“廉”下鄉李姓幹部說,過年大傢都回來瞭,選擇這個時間節點採用這種方式開靜電除油機展宣傳,受眾面會更大,讓人人都成廉情監督員。

在此基礎上,該縣紀委設立瞭節日“四風”問題舉報箱,同時通過媒體向社會公佈瞭舉報電話。並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特邀監察員、行風評議員等組成聯合督查組,深入賓館、商場、休閑娛樂場所進行明查暗訪,對發現違反廉潔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進行嚴厲查處﹔對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除嚴肅處理當事人外,還要追究主管部門、主管領導直至主要領導責任,涉嫌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我們將充分抓住節前的有利時機,開展好警示教育,使廣大黨員幹部牢固樹立法紀觀念和廉潔意識,努力營造以廉為榮、以貪為恥的良好氛圍。”該縣紀委常委楊瓊如是說。

“緊扣“關鍵節點”,瞪牢‘關鍵少數’,做到警示在先,護航廉潔過節,這不僅是一種必要,更是一種必須,它讓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更加清爽。”一位收到短信的楊姓領導幹部如是說。

為確保“雙節”歡樂祥和,風清氣正,該縣縣委、縣政府在節前再次向全縣各級黨員幹部發出廉潔過節的倡議,重申中央“八項規定”,要求各單位嚴格執行中央、省有關廉潔過節的規定,並結合本縣實際制定過節“六不準”:即不準單位之間用公款搞相互走訪、送禮、宴請等活動﹔不準借過節之名突擊花錢,濫發獎金、補貼、購物卡或實物﹔不準收受下屬單位、服務對象、其他單位、企業和私人的禮金、禮品、有價証券、支付憑証及安排的旅遊、娛樂、健身、宴請等活動﹔不準用公款組織或變相組織旅遊,大吃大喝等高消費娛樂活動﹔不準動用、借用公車進行旅遊、探親等個人事宜﹔不準賭博及搞封建迷信活動。

“在每個節日前,我們都會通過短信平臺、瀘溪人、瀘溪紀檢監察等微信公眾號平臺向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推送廉潔警示信息,進行節前警示教育。”瀘溪縣紀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我們向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發送的廉潔短信及通過瀘溪紀檢監察微信公眾號平臺推送的廉潔信息可到全縣147個村個村的五大主幹,節前警示教育已實現全覆蓋。(楊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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